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的公告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升级,我省助学贷款将引进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贷款员工通过支付宝账户进行助学贷款相关款项收付。为方便员工异地还贷,统一结算方式,经研究决定,原则上所有尚未结清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均由代理行模式调整为支付宝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5月21日起停止通过代理行归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请有关员工6月1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二、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修改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
三、提前还款应于1月―10月的每月1―10日(含10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正常还款无须申请,请于还息日或还本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若需了解详情,请登陆河南省员工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或各高校员工资助网站下载培训材料。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相关详情请查询河南省员工资助网原文件(http://www.haedu.net.cn/home/news_detail.aspx?news_id=646151)
2011-05-24